石家庄市桥西区医保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行为。通过严格对照有关行政执法处罚规定,完成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审核、告知等程序,8月4日下发行政处理决定书,对该定点医疗机构处以1万元罚款。据了解,这是桥西区医保局开具的第一张罚单,也是该《条例》实施后桥西区医保领域首例行政执法案件。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5月1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桥西区医保局通过召集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召开《条例》解读暨打击欺诈骗保警示教育会,以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宣传贯彻。
在行政执法开展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积极与石家庄市医保局规财处、桥西区司法局及其他执法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极大地强化和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也为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指导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医药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引导依法、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同时,严格按照《条例》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违法、骗保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制度笼子,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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