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河北邯郸复兴区招聘教师名公告年河北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公告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人事代理)岗位招聘公告河北唐山遵化阳光燕山学校招聘教师6人公告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年华北理工大学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公告河北沧州新华区教师招聘90名公告河北邯郸复兴区招聘教师名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经复兴区委、区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及小学教师名。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人,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1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物理1人)。
初中21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2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2人,化学1人,历史1人,政治1人,音乐2人,体育1人,美术1人)。
小学78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7人(语文18人,数学6人,英语6人,音乐6人,体育5人,美术6人)。
岗位报考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年4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5周岁及以下(年4月26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定向招聘岗位(矿业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年度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截至报名第一天年当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年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4月16日至4月25日,在“复兴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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