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律师帮帮团】投资需谨慎,警惕
法治壹赵先生我表哥在邢台一家房地产公司投资了万,双方签订了《投资合同》。当时我表哥依照公司老总马某的指导将万元打入了马某的个人账户,该公司出具了收据,并加盖了公章。现投资合同早已到期,公司却迟迟不肯还钱,马某现在也不接。后我表哥请律师事务所对该房地产公司做了尽职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已资不抵债,同时查到公司账户屡次向马某的个人账户汇款。我表哥又找人调了1下马某的账户,发现当时我表哥的万打入马某账户后,马某用其中的90多万用于支付其名下的1处房产,还用4万多支付了一次其名下的车贷,我表哥便向法院起诉要求马某和房地产公司共同承当还款。我表哥朋友说他之前起诉过另外一家公司,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承当连带赔偿却败诉了,请问我表哥这种情况能得到法律支持吗?小贴士帮帮团侯士朝律师解答帮帮团侯士朝律师解答:根据《公司法》第条之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另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回避债务,严重伤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本案中马某要求你表哥将投资款打入其个人账户,已违背《公司法》第条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之规定。单位账户和马某个人账户有屡次资金来往,且马某将你表哥投资款中90多万和4万多用于个人消费,其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利用公司财产处理个人账务,回避公司债务的行动,已严重伤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马某应当同该房地产公司对你表哥的投资款承当连带还款。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在审查股东应否承当连带时非常谨慎,对证据的审查比较严格,故你表哥需要将能够证明马某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证据准备充分,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贰刘先生我表舅和舅妈于4年前离婚,当时我舅妈厌弃我表舅没本事,就让我表舅净身出户。离婚后我表舅白手起家,现在已具有一家价值上百万的公司。我舅妈见我表舅现在条件好了,又拿孩子相逼,让我表舅跟她复婚。为了孩子,我表舅跟舅妈到民政局办理了复婚手续。没想到好景不长,才过了大半年,现在两人又闹离婚。我舅妈现在要求分割我表舅公司的一半股权和收益。由于他们复婚前也没做财产公证,那末我表舅公司的股权我舅妈有权分割吗?小贴士帮帮团石树深律师解答你表舅和舅妈在婚前未对财产进行约定,那末应当依照法定财产制来分割财产。首先,你表舅和舅妈第一次离婚时已对财产进行了分割,你舅妈当年所得的财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你表舅净身出户后所取得的公司的股分应当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你舅妈对你表舅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是无权分割的。但对股权收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五条也进一步明确了这个问题:“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表舅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该投资在其与你舅妈复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舅妈有权主张分割。叁张先生我在1房地产公司投资万元,当时为了避免对方到期不还,我们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若对方到期不还,则以房抵债,现投资合同已过还款期,我能否起诉该房地产公司让其交付房屋?小贴士律师帮帮团严清河律师解答根据你所述情形,你与房地产公司当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作为借款合同的担保,双方的真实意图并不是房屋买卖,而是民间借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之规定:“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要求实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要求,当事人谢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故你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房地产公司返还投资款,而非交付房屋。侯士朝驰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帮帮团团长、首席律师。石树深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帮帮团成员。严清河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帮帮团成员。法律-驰舟律师事务所长按辨认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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